中新社北京9月18日电 中央网信办18日消息,《关于加强涉企侵权信息管理 持续推动营商网络环境优化的通知》(下称“通知”)近日发布。通知要求网站平台对泄露企业家个人信息、歪曲解读企业家过往言论、将企业家与低俗话题恶意关联、集纳翻炒企业旧闻和负面等情况,进行主动清理处置。
中央网信办表示,处置涉企侵权信息,事关企业、企业家切身利益,事关民众切身权益。经过一段时间实践,各方对处置涉企侵权信息已形成共识。
一是个人信息类,包括泄露企业家身份证、护照、户籍档案、家庭住址、电话号码等个人身份及联系信息,以及生物识别、医疗健康、金融账户、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。
二是侮辱贬损类,包括侮辱谩骂企业、企业家,恶搞丑化企业标识、产品和企业家肖像,将企业、企业家与色情低俗话题恶意关联,使用污名化词汇诋毁企业、企业家或特定品牌用户。
三是假冒仿冒类,包括假冒仿冒新闻单位制作发布的涉企监督信息,假借企业或企业家名义发布的信息,在公众账号名称、头像、简介中,擅自使用与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名称标识或企业家姓名肖像。
四是虚假误导类,包括断章取义、歪曲解读企业家过往言论,呈现与事实不符的搜索关键词联想、搜索落地页结果,已经权威辟谣、澄清的不实信息,与企业、企业家在超大平台上的官方账号发布的公开声明不符信息。
五是其他类,包括涉企拉踩引战信息,集纳翻炒的企业旧闻旧事、负面信息,已被本平台处置过的涉企侵权信息,机器人账号、网络水军账号发布的涉企评论信息,明显违背公序良俗抹黑诋毁企业、企业家信息。
通知要求,网站平台应当健全信息内容管理制度,完善优化平台社区规则,将涉企信息纳入日常内容审核处置范围,强化账号、MCN机构管理,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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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杨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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